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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25 20:21:00 浏览: 次
Kaiyun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环境友好型密封胶和涂料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公司拥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是国内密封胶龙头企业,全国密封胶年产能最大的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运用于门窗幕墙、家庭装修、集装箱制造、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制造、机械设备、石化装备、汽车制造、船舶游艇装备、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LED照明、电力及电子电气等领域。
电子胶产品主要包括灌封胶、乙烯基硅油、硅脂、硅胶、凝胶、硅树脂等产品,应用于LED照明、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气、电力、光伏组件等领域。
公司主要从事密封胶及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上业相对单一,主要是化工材料制造行业,为本行业提供树脂、成膜物质、颜料与填料、溶剂、助剂等生产原料,包括沥青、溶剂油、107基胶、合成橡胶、乳液、DMC、硅油、碳酸钙等。密封胶行业和涂料行业的下游市场相对广阔,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稳定的产品需求。以公司所处的细分市场而言,其中密封胶行业的下游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家庭装修、集装箱制造、装配式建筑、汽车制造、船舶游艇装备、太阳能光伏、LED照明、新能源汽车、电力及电子电气等行业;涂料行业的下游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家庭装修、钢结构制造、机械设备、石化装备、集装箱制造等行业。
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材料采购工作,采购部下设不同岗位分工负责密封胶和涂料用原材料采购。目前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公司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控制原材料质量风险及供应风险,公司规定每种采购材料的备选供应商须达到1-3个,对于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材料供应商,需经过公司六个月左右的考察和评审。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从供应商等级、交付及时性、价格、质量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经过长期的业务积累,公司与一批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物料供货渠道。公司采购的密封胶、电子胶以及涂料的主要原材料如下: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安全库存+按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常规密封胶、电子胶、涂料产品采用以“安全库存作为计划,根据市场订单进行调整”的生产模式;部分调色产品、电子类单组分密封胶以及其他产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
常规密封胶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批量生产。常规密封胶为客户常年需求,平时根据“保持必备的成品安全库存”原则制定生产计划,并及时根据市场订单进行调整,采用自动化生产线批量生产,生产效率高。彩色密封胶80%以上的产品已实现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生产,部分采用间歇式生产线。彩色密封胶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按照客服部传送的市场订单,转化为生产计划单后,采用间歇式生产线,切换效率高,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密封胶的两种生产模式相辅相成,有效避免了因产品型号频繁更换导致的时间浪费,不仅降低了成本、稳定了质量,而且提高了生产线的互动率,满足了客户交付时间的要求。
(2)公司电子胶产品类型丰富,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情况安排具体的生产。针对主要客户稳定,且产量和销量较大的产品,公司根据安全库存进行生产、备货,同时根据市场订单进行及时调整;针对产量和销量相对较小的产品,采用根据市场订单生产的模式。
沥青漆产品规格单一,采用批量、连续性生产方式,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和安全库存来组织生产。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可以满足批量化生产的需要,长期保持连续性生产和高自动化水平。
水性涂料生产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制备浆料,第二阶段是合成调粘,第三阶段是针对部分客户个性化定制的需求,进行颜色调制(大部分产品无需调色)。
对于建筑工程、家庭装修、钢结构和石化装备市场,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重庆、武汉、郑州等重点市场采用直销模式,强化对终端市场的掌控能力,利用中心城市的扩散效应,提升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国其他地区,公司充分调动专营经销商的销售资源,使公司的产品突破区域、客户类型的限制,向各个市场区域渗透。
对于LED照明、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电力及电子电气等市场,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针对主要大客户如杭州英飞特、上海鸣志、珠海旭源均采用了直销模式。同时,通过经销商对公司直销模式进行补充,主要针对特定的区域和公司销售团队尚未全面渗透的客户及市场。
对于集装箱和船舶游艇市场,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组建专业团队,包含销售、客服、技术支持等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针对不同的用户和不同的应用条件提供最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的需求。同时,对重要的大客户派驻驻厂销售服务代表,为客户实际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
公司以环境友好型密封胶和涂料为核心产品,目前具备优势地位的领域主要集中于进入时间较早的建筑工程和集装箱制造行业。同时,公司正积极向钢结构制造、机械设备、石化装备、汽车制造、船舶游艇装备、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LED照明、电力及电子电气等领域拓展,培育未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2021年有机硅价格上涨,成本压力贯穿全产业链,公司始终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发挥全球化布局优势,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强化运营管理,积极应对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7,553.99万元,同比增长33.12%,相较2019年增长6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68.92万元,同比下降54.6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使用高品质原材料,大力保障产品供应,但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及持续波动,毛利率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导致净利润下降;公司一直以来采取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由公司直接进行业务开拓与各种商业活动等,且受地域因素影响销售人员整体薪酬处于业内较高水平,这些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销售费用。2021年,公司积极拓展销售市场,在主营业务收入取得大幅上涨的同时,销售费用也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胶、集装箱用涂料及密封胶,电子胶等产品销售良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12%,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2021年10月,公司电子胶、硅油及光伏胶新生产线落成,产能大大提高,为公司积极开拓新市场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为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打下来良好基础。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原材料的进口替代,积极降本增效,并且不断完善销售渠道,丰富产品体系,保证产品品质及提升服务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胶市场销售收入94,650.63万元,同比增长6.63%。主要原因系:房地产拥有较大行业规模,尽管告别高速增长期,但仍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且在住房租赁、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仍有广阔结构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近年来地产集采趋势形成,公司作为国内密封胶龙头企业、全国密封胶年产能最大的生产企业之一受益明显,并将始终保持建筑胶市场的领先地位。
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胶的龙头企业,旗下安泰建筑胶成功入围超90%的百强房地产企业品牌库。目前,公司已与百强房地产的前十强全部达成合作,夯实在门窗幕墙领域的领先地位。2021年,公司聚焦“百强房企”和重点工程,完成了多个门窗幕墙重大项目的配套和服务,助力东非第一高楼埃塞俄比亚商业银行新总部大楼、北京城市副中心三馆项目、郑州电视中心、湛江吴川机场、南昌机场T2航站楼、成都天府美术馆、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等一批标志性项目的落成。2021年公司产品广泛应用在全国各地的小学、医院、市政等公建项目上,积极配合雄安新区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还为各地方舱医院等防疫抗疫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目前公司已发展出了50多个销售服务网点和专营经销渠道,并不断地扩大营销网络的覆盖面。此外,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卓越的服务品质,公司荣获了“2021中国房地产产业链战略诚信领军企业”称号。全方位的销售和服务体系为客户带来了高性价比的配套服务,深受客户好评,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口碑,积累了一批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已与江河创建、亚厦股份、中建深圳装饰、中南幕墙、广田方特、方大集团、武汉凌云、中建八局装饰、宝业幕墙、深圳瑞玮、江苏品一等国内知名门窗、幕墙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此类客户对供应商的资格认证严格,一般需通过产品测试、样品试用、小批量采购、大批量采购等多个阶段,且对供应商管理严格,但一经确立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1中国房地产供应链上市公司盈利能力10强”,连续7年蝉联“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Top500首选供应商品牌”前三强,安泰建筑胶已连续17年荣获“建筑胶十大首选品牌”。
公司积极布局中空玻璃胶市场,2021年中空胶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目前公司已进入到国内大型玻璃企业如信义玻璃、南玻集团等供应商名录,与南玻集团达成了2021年度战略合作,并成为信义集团2021年度A类供应商,并与台玻、旗滨等行业前20强企业达成合作。定制门窗胶也建立了有效的销售模式,取得了较大突破,与国内系统门窗知名品牌如皇派、新豪轩、墨瑟、墅标、欧哲、百利玛、圣堡罗等行业重要企业达成了合作。
凭借在建筑胶行业的知名度,公司积极开拓装配式建筑市场的总包单位、预制构件厂以及预制构件安装公司等客户。2021年,公司装配式密封胶实现销售收入1,622.26万元,同比增长75.05%。期间,公司完成了众多大型政府公建装配式项目,如上海市、安徽省多处安置型保障住房,并与房地产百强企业保持长期合作,巩固了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将深耕中心城市和大客户,加大在装配式建筑胶领域的市场推广力度,积极参与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继续保持在装配式建筑胶细分行业内的先发优势。集中精英营销与技术服务队伍,树立区域性样板工程,“以点带面”扩大公司产品在装配式建筑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在集装箱干箱密封领域为行业领导品牌,国家标准制定的参与者,市场占有率始终保持在50%以上。集装箱用涂料是公司较早进入的领域,在集装箱市场全面推行“油改水”政策的大环境下,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始终走在前列。2021年受疫情影响,加之集装箱产能快速放大,全球集装箱供不应求,公司的集装箱用胶和漆也迎来了业绩高峰,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集装箱市场实现销售收入44,181.36万元,同比增长132.42%。公司集装箱用密封胶和水性底架漆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越,获得越来越多的箱东和集装箱制造企业的认可和使用,已与全球知名的造箱巨头中集集团、寰宇集团、新华昌集团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与马士基、中远海运、MSC等全球主流的船公司和租箱公司达成合作。
“十四五”期间依旧是我国发展多式联运的重要窗口期,双循环新格局带来多式联运发展新思路。作为集装箱用密封胶与水性漆的引领者,公司将继续维持全球领导地位,严控产品品质,并强化产业链合作,以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为集装箱行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在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中,公司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率先响应国家绿色制造号召,于2019年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是水性漆行业节能减排先锋企业,是水性涂料推广应用的先行者,是水性涂料品牌的佼佼者,多款水性漆产品获得中国绿色产品认证。2021年,公司荣获“‘十三五’涂料行业高质量发展企业”、“防腐涂料影响力品牌”、“中国涂料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工作先进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十余年来,公司水性漆同比油漆累计减排VOCs超过4万吨,已累计为超过200家钢结构客户和项目,以及超过300万平方米的石化储罐、管道管线和装置设备提供了“安全、健康、环保”的产品,为超过1000座大型建筑提供高品质涂料防护。
2021年公司水性防腐漆继续引领石化防腐市场,相继中标中石化商业原油储备库、中石化日照商储库、中石油原油储备库等多个国家战略能源储备项目,石化防腐漆销售额突破一个亿。在钢结构防腐漆领域亦稳步增长,依然保持行业领先水平,与国内加工规模最大的鸿路钢构集团达成合作,并保持与国内200多家大型钢结构企业长期合作,销售服务网点遍布全国主要城市和地区。在工业防腐漆市场,公司积极布局机械设备、船舶、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防火、防水等领域,业务线条日趋丰富。公司荣获的“防腐涂料影响力品牌”等奖项,提高了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水性涂料市场实现销售收入40,896.84万元,同比增长95.16%,主要原因系:在国内环保政策持续高压下,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并带动水性防腐涂料市场规模增长,公司水性漆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先发优势。
未来公司将结合水性漆绿色涂装的成本优势和应用经验,继续在石化和钢结构领域做大做强;结合国家新基建布局,紧紧抓住绿色中车的行业发展机会,积极布局轨道交通领域;结合公司水性漆产品在重防腐领域产品研究成果及桥梁绿色涂装的环保要求,积极布局桥梁领域;同时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支持与汽车绿色涂装的环保要求,公司水性漆产品也将顺势布局汽车与零部件领域。
公司紧抓新基建及“双碳”机遇,进军新能源、电子电气、5G通讯设备、光伏等新兴领域,对电子胶、硅油及光伏胶三大领域的产能进行全面升级,目前,新业务市场发展态势良好,第二曲线加速推进。与此同时,公司推进终端化战略,对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推动终端高附加值产品的转化率,进一步提升新业务市场占比。
2021年,公司进一步收购了兆舜科技的剩余股权,通过对兆舜科技的收购以及新产品的研发,以“安泰电子胶”的全新品牌形象开拓新业务市场,进军新能源汽车、LED照明等领域。公司与LED行业权威奖项阿拉丁神灯奖达成战略合作,冠名“电源类”奖项,其产品双组分加成型粘接性有机硅灌封胶ZS-GF-5299G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荣获2021第九届“阿拉丁神灯奖技术奖——材料类优秀奖”。公司电子胶销售部持续补充销售精英,在深圳、杭州、上海、无锡等多个重点城市设立销售网点,英飞特、上海鸣志、珠海旭源等知名企业均已成为公司的重大客户,产品已进入欧司朗、比亚迪等多家大型客户的供应体系。目前公司电子胶新产线产能完成扩充,为公司未来大力发展电子胶业务,打下坚实基础。公司电子胶的收入持续处于上升通道,报告期内,电子胶市场实现销售收入12,032.89万元,同比增长59.78%,其中光伏胶实现销售收入1,524.43万元,同比增长690.79%。
公司一直在绿色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产品、探索新方向,2020年公司正式进入太阳能光伏领域。旗下安泰胶推出光伏组件用胶系统解决方案,从结构粘接、组件灌封、光伏一体化建筑用胶等方面进行配置,满足光伏产品需求。2021年公司与大客户晶科能源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并与天合光能达成合作,发展态势迅猛。同年,参加了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览会,进一步加强了与潜在客户的深入互动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年产2.88万吨光伏胶新生产线在广州市从化区顺利落成投产,扩大了光伏胶的产能。与此同时,公司在具备得天独厚产业集群区位优势的安庆市进行新材料基地投资,项目占地1000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拟投资不少于20亿元建设光伏胶、电子胶、涂料、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一期工程预计在2024年5月底前试生产,届时公司光伏胶的产能将会实现新的突破。自此,公司在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慧照明、5G通信和消费电子等领域的潜能开始全面释放。
家装领域,2021年公司加大房地产精装修及家庭装修领域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力度,持续细化产品品类,推出绿色环保的家装胶系列产品,为消费者的家居健康提供系统密封解决方案。推进了陶瓷大板贴面胶产品的使用,与传统水泥基产品相比降低碳排放60倍以上,在大型板材的应用上节约工时和成本30%以上。公司与陶瓷行业的新明珠、蒙娜丽莎、东鹏等知名品牌达成合作,与万科、融创、碧桂园等前5强房企共同推进新技术的应用。目前,在装配式行业也广泛开始使用更环保、净味的家装产品,以替代传统产品。2021年公司发布了新品——达到防火A级及标准的水性内外墙无机涂料,具有防霉、抗菌、调节湿度等功能,广泛应用于公建项目,这无疑将成为公司抢占绿色涂料家装市场的又一重要“王牌”。公司在原有京东、天猫、拼多多等销售平台之外,快速抓住直播和小视频带货赛道的机遇,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直播和小视频带货,现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运营模式。自2020年公司旗下防霉密封胶、环保免钉胶获得环保最高级别“法国A+认证”后,2021年瓷砖美缝剂、多用途收边胶、陶瓷的大板专用贴面胶3款产品全部通过“法国A+认证”。未来,公司将重点布局家装胶的C端渠道,提升消费者的品牌认知,将高质量的、绿色的家装产品推广至更多家庭,致力打造“法国A+认证”全系列产品和家装辅料高端品牌。
外贸领域,公司不仅保持了建筑胶业务的高速增长,电子胶、光伏胶业务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21年公司上线了外文官网,与“阿里巴巴”国际站等社媒矩阵一起助阵公司品牌出海国际市场。2021年,公司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839.63万元,同比上升11.06%,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柬埔寨、越南、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公司先后中标多个大型地表项目,如柬埔寨金边城市综合体、柬埔寨金边新机场、柬埔寨国防部办公大楼等。2021年,公司业务及产品新拓展至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菲律宾、蒙古、玻利维亚、危地马拉、瑙鲁、赞比亚、加纳、冈比亚、法属圭亚那等国家和地区,产生一定市场效应Kaiyun,同时也验证了公司产品在不同气候环境下,都能达到国标和外标的使用要求。此外,公司还积极申请了一系列国外标准的检测认证,例如美标ASTM C 920,欧标EN1279,澳标AS 1530等,为后续海外市场的推广奠定了基础。目前,公司已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土耳其、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经销服务网点,产品应用拓展至30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将继续深化在建筑胶和集装箱行业的领先优势,依托技术优势,拓展装配胶、水性漆、光伏胶、电子胶等新市场的发展空间,快速提升市场份额,并努力践行“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扩大海外市场空间,提升公司国际化运营能力。
2021年,公司凭借在密封胶、涂料行业的领先优势和竞争力获评“广州市首批民营领军企业”,凭借出色的创新能力及新材料应用成果荣获“广州市新材料先进企业”称号,获得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1年度“绿+企业”称号。报告期内,公司有34款安泰胶获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是密封胶业内首家认证以及目前认证总量第一的企业。同年,旗下16款安泰胶和集泰水性漆产品获中国绿色产品认证,成为首批进入《佛山市绿色建材目录》的公司,产品的整体环保水平在行业内屈指可数。此外,公司荣获2021金桔奖“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奖”,体现了业界对公司的权威认可。
2021年,公司参与了第27届铝门窗幕墙博览会、2021FBC中国国际门窗幕墙博览会、SNEC第十五届(2021)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展览会、第26届广州国际照明展览会、第31届中国国际玻璃工业技术展览会、第五届雄安装配式建筑及绿色建材展览会等重要行业展会;主办第十届安泰荔枝节暨房地产与门窗幕墙行业交流会、联合主办AT世界建筑设计与技术革新大会分论坛“建筑之‘冠’—采光顶、金属屋面技术论坛”、承办“智能建造,钢领未来”第一届大湾区钢结构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交流会、支持“第八届全国建筑结构技术交流会”、协办“第十三届中国幕墙行业领军企业家峰会”等活动。2021年,多家权威媒体对公司的发展进行了报道,全年曝光率过千万。同时,公司还积极参与行业直播及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企业自播。通过度、立体化地传播品牌,扩大了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作为持续经营发展的首要战略。自1990年设立研发中心起,先后成立了“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高性能环保密封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特种涂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等多个省级研发平台,参与多项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制定。2021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和技术的投入,积极引进高端人才和项目。目前,公司有研发人员157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37人,并有多位外聘专家指导研发活动,组建出实力雄厚的研发创新团队。研发中心采用国际先进的双轨制管理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成立了六大研究室,密切关注各行业的市场需求和产品动向,开发新产品,提升旧产品性能。公司内部针对专业产品线成立研发小组,全程跟进新产品的研发,确保新产品、新技术稳步落地。公司研发团队围绕用量大、价格波动大、采购难度大的部分核心原材料积极开展自研原材料替代工作,整合内部研发资源集中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相关项目进展顺利,为公司新一年度的降本增效、利润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
公司与子公司已获得五大管理体系认证,申请218项专利,其中授权并维持有效专利有109项,承担省、市科研项目8项,公司参与起草和参编的国家、地方、行业及团体标准共64项。此外,2021年公司承担的两项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高性能水性集装箱涂料的开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建筑用光伏胶的联合开发及应用研究”顺利通过验收,并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成果登记;公司与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共同开展了“装配式钢结构用水性防腐涂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项目顺利结题后进行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该项目成果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经费投入6,921.92万元,研发费用同比上年增长30.72%。
公司建成并持续发扬科学管理、精益求精、团队共享的企业文化,秉持团队合作、利益共享的理念,通过合理的岗位和薪酬设计,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将核心团队紧密团结起来,为公司构建起了富有战斗力的管理团队。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2021年1月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2,715,375股,发行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2,625,203.1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7,374,785.57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0,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0,000吨项目”和“年产双组份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两个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双组分硅橡胶15,000吨和乙烯基硅油8,000吨项目”生产线在广州市从化区顺利落成投产,车间自动化程度水平高,相关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另一募投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8万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3万吨项目”也在按计划建设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新产线建设将助力公司业绩增长,为公司成长持续注入动能,“低碳”利好公司赛道。
1、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份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已完成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13);
2、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份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已完成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83)。
1、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因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2020年5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进行修订;
3、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4、因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3,802,773股。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进行测算,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等相关情况做相应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46,760,554股;
5、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9月2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6、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0月16日出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760,55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2021年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为32,715,375股,发行股票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2021年7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2021-060)。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2,715,375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7月8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4名。
1、2021年1月,公司获悉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2021-011)。
1、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16)、《股份回购报告书》(2021-018);
2、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实施了首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最高成交价为10.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元/股,支付金额为2,156,619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截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0.50元/股、最低价为9.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200,384.40元(不含交易费)。公司回购总金额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29);
3、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1-082);
4、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2%,最高成交价为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2元/股,支付金额为846,23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86);
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88,636股,占公司总股本0.453%,购买的最高价为7.39元/股、最低价为7.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321,780.64元(不含交易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01)。
1、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邹榛夫先生、孙仲华先生、林武宣先生、周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为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公司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2021-044);
2、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1年4月23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程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2021-045);
1、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594,543.78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3,962,264.15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2021-005);
2、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Kaiyun,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50万元人民币对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07);
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38);
4、2021年8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中简述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存放和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落实本协议项下全部投资事宜,在授权范围内额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9);
2、公司于2021年10月28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光伏胶、电子胶、涂料、密封胶等产品的生产车间、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76);
3、作为本次对外投资的主要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2日完成工商登记及相关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2021-080)。安徽集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及相关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1、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余集泰慧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集泰慧鑫”)发来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新余集泰慧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5,330,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30);
2、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收到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余集泰慧鑫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1-040);
3、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新余集泰慧鑫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新余集泰慧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440,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新余集泰慧鑫持有13,000,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1-053)。
1、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准则。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电线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根据2021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作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公司内部治理运作规范,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公司生产经营健康有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涂伟萍先生、谢晓尧先生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茜女士、吴战篪先生及徐松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21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1、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薪酬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发放绩效薪酬;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72,752,45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3,732,995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69,019,457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18,450,972.85元(含税)。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了《集泰股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职责,编制的《集泰股份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披露了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需向关联方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额度已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审议及披露。后续如需向其他关联方支付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发展状况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邮件、电线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1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2021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1、2022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全体监事认为:2022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72,752,45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3,732,995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69,019,457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18,450,972.9元(含税)。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对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公司的合同资产是指满足合同资产确认条件的保证类质保金,质保金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类似于应收款项,但合同资产还存在其他履约风险,而其他履约风险不在信用减值损失考虑范围之内。在计量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损失时,先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与该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得出该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与各账龄内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之和,作为组合内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率。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该组合合同资产余额之和乘以组合内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926,359.29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3,926,359.2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
我们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以房产、土地等自有资产为上述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办理融资或抵押担保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等)等事宜。
(三)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为26,095.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89%,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30.97%,且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一)公司关联方拟以房产、土地等自有资产为公司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关联关系说明: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49,32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6%。
经营范围:陶瓷网纹辊激光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物业出租;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激光陶瓷网纹辊研究、生产、开发、加工。
3、邹榛夫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8,354,2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4%。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需向关联方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费用额度已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审议及披露。如需向其他关联方支付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公司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金额将视本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为公司正常银行授信所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发展状况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为上述事项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有效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申请提供抵押担保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应回避表决。
我们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线年度,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Kaiyun,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上述申请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周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关联方为上述申请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有110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雁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婉珊,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楣,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